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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券商解读CDR细则:科技龙头估值修复,利好龙头券商

2018-05-08 09:05:2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管理办法》共有八章、六十一条,分别就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规则、投资者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证监会在起草说明中表示,此次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一方面为创新企业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回归境内资本市场奠定制度基础,另一方面为未来开通“沪伦通”预留制度空间,做好规则准备。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券商各家研报发现,大多数机构表示,CDR推进速度超预期,将增加A股的多样性,为中国证券市场扩大开放力度,而且有利于优质科创企业发展的多元化估值,利好龙头券商。

海通证券在研报中表示,CDR的发行涉及境内外两个市场,拥有全球业务布局的综合性龙头券商更具有优势。

推进速度超预期

CDR从今年年初开始引起市场关注,再到细则征求意见稿出台,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渐行渐近。

3月15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幕会时表示,CDR将很快推出,CDR是解决两地的法律、两地监管的有效措施,有利于已上市、海外退市企业回A股上市。

证监会3月30日发布《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为《管理办法》的发布明确了基础门槛和试点范畴。

仅一个多月的时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下发,而且明确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日。

安信证券认为,国家推进CDR进度之快远超市场预期。其背后反映了国家大力推进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决心和力度,预计首批中概股回归与CDR发行可能很快就会到来。

提出同样观点的还有华泰证券,该机构认为CDR节奏快于预期,政策支持大方向明确。CDR相较而言在时间、手续、保留现有架构等方面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从企业自身角度看,发行CDR成本较低,且为在原有融资渠道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宽,有助于丰富股权结构的多样性。此次监管层对于业务推进节奏快于预期,体现出监管层对于业务的支持。

同时,有消息称,后续在一系列配套规则发布之后,适格企业可按要求进行CDR发行申报,按照正常程序时间推算,最快将在一个多月以后成行。

规定包括哪些方面?

《管理办法》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作出安排。规定了存托凭证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明确存托凭证的减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规定。对通过发行存托凭证进行收购、重组等进行原则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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