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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A股上市新政来了:对科技股影响几何,谁将率先受益(2)

2018-04-02 09:29:3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天风证券也作出预测,“最近三年A股市场流通市值稳定在40万-50万亿元附近,CDR发行和解禁预计将形成2.6万亿元的市值,如不考虑未上市独角兽,实际流通市值增量仅为1万亿,对流通市值形成的冲击仅在2-5%。 ”

安信证券则认为,CDR总融资需求对于现有的A股市场并不会造成非常严重的负面冲击,CDR是新型融资工具,监管层在推进的时候也会掌握节奏,在不造成市场大的波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我们预计在初期由于上市企业自身体量就较大,所以带来的融资量也会大一些,但是中长期来看,融资需求会逐步回落趋于平稳。

《若干意见》中对CDR的基础制度做出安排,“基础证券发行人在境外发行的基础证券由存托人持有,并由存托人在境内签发存托凭证。”

《若干意见》要求存托人应按照存托协议约定,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意愿行使境外基础证券相应权利,办理存托凭证分红、派息等业务。

存托人或存券机构,一般由投行担任,是主要的中介机构,在DR的发行和存续期间均负有一定职责。

广发证券认为,在发行DR时,存托人的主要职责是“承销保荐”,设计 DR的发行结构,与投资者沟通,帮助公司销售DR;在DR存续期间,为DR投资者提供DR转让登记、市场信息更新等服务。

“我们认为只有龙头券商才能胜任存券机构的角色。” 天风证券从三个方面作出解释:一是存券机构需承担发行、证券注册等职能,只有券商有相应资质;二是由于涉及境外购买基础证券的流程,因此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时效性及稳定性,一般而言,托管机构是存券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三是由于境外购买基础证券需消耗一定的资本金,因此要求相应券商在境外运营已较为成熟,积累了足够的资本金。

对科技股的影响

《若干意见》中对试点企业的产业类型进行一定的框定,“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

也就是说科技企业位于此次CDR试点的首选之列,除了被选中回归的企业,A股市场上现存的科技股也或将因“新成员”的加入而受影响。

天风证券指出,短期来看,CDR对A股科技股的初期影响在于重估现有龙头。由于8家企业CDR可能不会于一年内全部推出,因此我们预计CDR和独角兽IPO在启动后三个月内的初期规模不会太大,因此对市场资金的分流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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