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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鼓励“城中村”住房统一出租,承租人子女可就近入学(5)

2018-01-19 09:55:48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六、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一)落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制度。房管部门应根据租赁市场发展需要,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机制,落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合理设置租赁备案服务网点,加快实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对于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出租房屋,在房屋租赁备案证书上另行注记。(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二)建立完善住房租赁管理体制。有机统一房屋租赁管理与居住证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房屋安全管理,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住房租赁人员登记和安全检查,实现住房租赁监管全覆盖。对不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租赁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罚。(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房管局、市公安局)

(三)强化租赁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出台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稳定租赁关系。房管部门应从安全、环保等角度,研究制定住房出租的最低标准。(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四)加强协同监管。房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协同监管。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市房管局负责做好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和协调工作,要牵头继续深化研究“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支持租赁居住方式”的各项措施。各县(市)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办法。

抄送:市委各部门,襄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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