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深圳证监局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聚焦六类年报问题,防突击调利润(2)

2017-11-22 15:05:07      参与评论()人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会计事务所应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前期差错更正等手段调节会计利润的行为。如上市公司在报告年度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前期差错更正情形的,应关注其是否严格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合理性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如涉及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应关注对以往报告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以及调整前后的数据。

四、资产减值的计提及转回

会计事务所应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建立、健全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和实际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具体会计政策;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对有明确迹象表明应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不予计提或是将已计提减值准备无依据转回的事项。

对于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及其他有明确迹象表明可能存在减值的资产,应关注上市公司是否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行减值测试及减值测试的方法、依据是否合理等;针对通过评估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应关注评估方法的选择依据、评估假设的合理性、运用数据的来源及其可靠性等;存在应收款项等资产大额减值准备转回的,应关注上市公司报告期相对于过往期间的变化因素,判断减值转回原因的合理性。同时,应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对前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一次亏足”的情形。

五、关联方交易

会计事务所应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会计利润的行为。如上市公司存在对报告年度利润具有重要影响的关联交易,应关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作价依据、与同类市场化交易的可比性、会计处理的恰当性、是否利用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交易调节利润、是否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而掩盖实质上的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等。如上市公司与非关联方之间发生明显有违公平市场原则的交易,且交易中上市公司获取超额收益的,应关注其交易实质、作价基础、与交易对手方关系。

六、其他常规性交易非常规化的运作和处理

会计师事务所应关注上市公司通过将常规性交易非常规化的运作和处理来突击进行利润调节的行为,如上市公司通过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品销售等交易在年末突击制造利润;在年末通过改变销售策略和常规合同条款、提前发货等实现突击性销售;在报告期实质性改变常规性交易事项相关合同条款,对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等。针对上述情形,应关注上市公司销售策略、合同条款等改变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此类交易收入确认政策对报告期收入和利润的影响及其合规性。

关键词:深圳证监局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