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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收紧健康险监管,“百万医疗险”恐难无条件续保(10)

2017-11-16 09:09:0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第六十三条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保险代理人销售健康保险产品适用本办法。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施行前中国保监会颁布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6年8月7日发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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