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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新增消费贷近1.5万亿:有的变成首付贷滋生潜在风险(4)

2017-11-13 09:11:14      参与评论()人

要有全面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法规。曾刚介绍,在美国等成熟市场,从事消费信贷的机构准入门槛比较高,涉及零售业务的监管规则比对公业务更严苛。这些国家认为零售业务的服务对象对风险的鉴别能力比公司要差些,更需要保护。而我们正好相反,消费信贷市场发展比较晚,规模也不大,之前更多从保护金融机构利益出发,而忽视对贷款人的保护。未来消费贷市场不断发展,涉及人群越来越多,就更需填补空白,以法规护航我们每个人的理财生活。

“现在有些平台信息披露不充分。说的利率水平不高,但是七七八八各种费用加总到一起,综合费用就很高了。”曾刚说,有些平台就是利用这种方式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没有让借贷者充分意识到高利率可能对自身带来的困扰和后果。尤其是未成年人,或者涉世不深的学生,对风险认识不清,更容易过度消费和过度借贷。

从长远看,要加快诚信社会建设与个人征信体系完善。何飞说,当前我国诚信体系建设还难以支撑信用社会的快速发展,个人征信体系落后于信贷发展,这给不法平台留了空子。监管层应联合公共部门、正规金融机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大型互联网平台、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大型数据公司等,共同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及市场化征信体系建设,支撑消费信贷业务开展。

对于居民个人而言,应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合理借贷,控制杠杆。董希淼说,一般来讲,每月还贷支出应控制在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下,最好别超过1/3。

(延伸阅读)消费金融公司产品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快;互联网消费金融嵌入消费场景

在哪儿能申请消费贷?

目前市场上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机构大致可分为四类:商业银行,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消费金融,包括电商平台和互联网分期平台等,以及小贷公司等其他机构。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从事消费金融主要通过以下三种形式:一是控股或参股消费金融公司;二是与各类电商平台合作,实现消费场景的延伸。三是自主推出信贷产品及构建电商平台。商业银行拥有极大的客户基础及海量的用户消费数据,可以通过对客户消费习惯、信用等级的分析,为其提供多样化的创新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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