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天津限价房政策收紧:转让价格不超同区域市场价80%(2)

2017-11-01 09:11:08      参与评论()人

一、为什么要出台规范限价房管理的通知呢?

答: 自去年以来,受房地产市场影响,限价房申请量显著增长,群众纷纷来信来电提出了诸如增加房源供应、让无房家庭优先买房、规范限价房销售管理等意见和建议。 按照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以及保障性住房要“满足基本住房需要”的精神,为确保我市限价房用于自住型需求、基本住房需求,我们对群众 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从规范管理、精细管理入手,综合施策,有保有压打出“组合拳”,经市政府批准,制定了《关于印发关于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 理有关意见的通知》,从资格审核、摇号选房、上市转让到市场监管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全方位实时监控,同时加大房源供应,实现精准保障。

二、有哪些措施可以实现保自住、保困难呢?

答:主要有三项措施:一是保困难,优先摇。很 多群众反映家庭没有住房,亟需购买限价房,可是却摇不上号、买不了房;还有群众反映自己家里人口多,需要买两居室的较大户型,虽然已经摇上号了,但是选房 时较大户型已经售完,只剩下一居室户型了,还是不能解决住房问题。为了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使保障房源优先保障更困难家庭,《通知》规定,无房家庭、3人 及以上家庭,可以优先分组摇号;单人户只可购买一居室户型,2人及以上家庭可购买任意户型。限价房项目销售时,首先对申请购买一居室户型、其他户型的家庭 分别登记,然后按照无房且3人以上、无房或3人以上、其他家庭的顺序分组摇号,确定入围家庭和选房顺序,合理分配房源。

二是防炒卖,严格审。限 价房从申请到购房需要一个过程,在此期间,有的申请家庭在婚姻、人口、住房等方面发生了变化,比如结婚了、人口死亡了,或者通过购买、赠予、继承等方式增 加了住房,导致该家庭购买限价房时实际上已经不再符合条件了。为了实现动态监管,按照《通知》规定,从申请到项目登记、摇号、签订合同,各个环节都要通过 管理系统对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住房情况进行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需要注销购房资格或重新申请,客观上加大了对困难家庭自住需求的保障力度。在此, 也希望申请家庭在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后,能够及时主动到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此外,11月1日后,将《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调整为核发《天津市限 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告知单上将新增持证期间注意事项、分组摇号规则等等,更加方便群众办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