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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防范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017-09-22 18:19:08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据介绍,当前,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制约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

《意见》强调,要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加大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北大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薛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治理的指南针。之前存在的数据不准不实不全等问题,会导致环境治理措施的失误和大量投资浪费,也会带来治理时机的延误和决策失当。因此,《意见》直指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的核心矛盾之一——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首先强调保证数据的真实和打击造假行为。而配套的信息公开的继续推进,也是取信于民和自我约束的又一必要举措。

薛涛进一步指出,随着我国水气土污染形势日渐严峻和环境改善要求日益提高,以及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容量不足、污染成因更加复杂等问题,对涉及环境污染更多要素的监测技术要求、在线监管需求、多领域大区域环境信息统筹分析的需求等方面的提高,将给环境监测技术、数据传输、分析和云技术等方面带来产业发展机会。此外,在政府大力推行购买服务和PPP的形势下,企业参与环境监测信息服务的方式将更加符合市场化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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