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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设防” 资本市场“大投保”格局初现(3)

2017-09-08 09:01:03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再次,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执法,划出投资者权益维护的红线。一是完善诚信监管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二是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特定股东减持、退市等各项制度。三是加强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监管执法工作的高压态势,对于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出重拳”。四是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交易场所,牵头开展对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及平台融资者非法公开发行、非法私募、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虚假宣传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此外,围绕市场形势和监管重心,监管层还持续做好投资者风险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多方力量,共同开展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专项教育活动、部署开展“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活动以及启动债券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

  探索体系化赔偿救济制度

  在加强对投资者权益整体性保护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在努力为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完善个体性保护的赔偿救济机制。

  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表示,证券期货投资者的损害赔偿制度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损害赔偿的特殊问题。要充分保障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求偿权,就要在一般的民商事和民事诉讼法律规则基础上,体系化地构建出一整套符合证券期货市场特殊性的制度规则。

  “证监会在中小投资者保障落实上取得了实质进步,特别是赔偿救济制度和诉讼支持工作上。由于中小投资者财力有限,而司法流程往往时间较长,故而先行赔付是对中小投资者的实质救济和帮助。”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表示,在司法途径之外,监管层还有力促成违法主体认错,主动成立赔付专项基金,对适格受损投资者予以先行赔付。

  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平安证券、2014年海联讯大股东,先后主动成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偿因虚假陈述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共计约2万名适格投资者获得约2.68亿元的补偿额,均覆盖超过98%的补偿总额。

  田利辉指出,法律诉讼往往专业性强且费用不菲,故而证监会也通过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来进行投资者证券诉讼的支持工作,免费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委派或聘任专业诉讼人,切实帮助中小投资者诉讼维权,有力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