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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刚: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 能否抑制加杠杆冲动?(3)

2017-07-19 16:24:56    中新经纬  参与评论()人

其次是逐步清理不规范行为,控制隐性债务的过快增长。从2016年四季度起,中央对地方债务的管理开始逐步收紧,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88号文);2016年12月,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152号文);2017年5月,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以及“一行三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50号文),等等。在不断重申地方政府责任范围,并明确各类政府性债务处置原则的同时,针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新趋势,还提出了禁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严禁地方利用PPP、产业基金等变相举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回购投资本金、承担投资本金损失、承诺最低收益,以及不得对有限合伙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附加额外条款变相举债等要求。再加上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地方政府的融资冲动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再次是完善监管政策,压缩监管套利空间。针对银行利用许多创新业务和产品(主要是投贷联动、资管产品以及同业业务等)来为地方政府融资加杠杆的情况,需要根据现有法规的要求,实施严格的穿透。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银行最终承担风险的部分,需要纳入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在按规定计提拨备和风险资产的同时,还要特别关注此类融资可能给银行来带的流动性风险。此外,由于此类融资往往还涉及到不同类型和不同机构产品的嵌套,长远看,还需要尽快出台跨部门的统一监管规则,并强化监管协调,以降低跨行业套利的空间。(中新经纬APP)

【专家简介】曾刚,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银行研究基地主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耶鲁大学访问学者,南开大学等高校的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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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债务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