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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动京津冀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协同开放,要素自由流动(3)

2017-07-12 09:27:07    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参与评论()人

(四)深入推进金融管理制度创新。

7.加快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适应服务贸易发展需要,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通过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上市融资募集的资金根据需要在境内外使用。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金融产品的范围。拓展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业务,允许互联网企业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完善人民币境外贷款管理方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境外项目投放人民币贷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研究保险机构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研究财务公司利用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开展全球资金集中管理和运营。推动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在充分利用全国金融基础设施平台的基础上,研究要素市场设立跨境电子交易平台,向境外投资者提供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金融要素交易服务。研究符合条件的境内个人按规定开展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

8.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试点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开展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9.丰富金融机构类型和参与主体。支持境外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在京设立代表处或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在京发展。鼓励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业务牌照,完善行政许可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允许在京设立的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10.支持服务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鼓励特定区域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飞机、生物医药研发等领域大型成套进口设备的租赁业务。

11.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支持在中关村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委托保险资产管理、证券期货等经营机构开展跨境投资。探索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的联动机制,建立与业务性质和风险偏好相适应的风险隔离、收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规开展跨境经纪和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参与境外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子公司开展跨境资金管理、境外投资顾问等业务,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业务和衍生品业务。支持监管评级良好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