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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核心是提升效率和透明度(2)

2017-06-28 07:59:42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综合而言,集中监管已经成为国际通行做法,更为贴切的表述是所有金融机构集中到一个监管机构。但是,证券市场有特殊性,因此单纯监管股市的机构仍存在。如美国证监会致力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证券市场,并促进资本的形成”,其核心就是执法。从这个角度看,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均在其监管之下,但核心是看该参与者是否违法。此外,所有国家均设立了独立的央行,目前还没有把“一行三会”合而为一的情形。

监管重心是“监”还是“管”

当前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监管重心究竟是“监”还是“管”。其实,市场对于监管机构的心态始终较为复杂:行业低迷或不景气时,希望监管机构多扶持;行业景气、特别是股市牛市时,又非常担心“十三道金牌”。因此,很多时候,投资者有着疑问,“究竟姓监还是姓管”?

中国金融市场很大,因此德国式三会合一的大一统想法估计很难成行。笔者认为,参照国际做法,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保留证监会,把银行、保险监管合并为金融监管委员会(“金监会”)。二是,把目前人民银行的职责适当分离,即除了保留货币/汇率政策职责、最后贷款人外,外汇管理(主要指外汇额度管理而投资功能,如梧桐树公司则独立)、银行间市场、黄金交易所及支付结算、金银币等非央行功能划入金监会;其他和前方案类似。三是,把机构管理与市场监管的职能分离。人民银行仅保留央行职能(如前)。赋予证监会准司法权,具有独立查处证券市场一切违法违规之权,所有审批权予以剥离,如把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批划归交易所,除保留投资者保护基金外,其余下属机构(包括六大交易所、证金等)划入新成立的金融管理委员会(“金管会”,管理为主)、登记结算公司仍回归交易所。金管会管理所有金融机构,当然也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及其行业协会,这样通过金管会下设的综合金融局可以把金融集团管理起来,这对减少监管套利无疑是非常有益的。新的证券监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教育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风险”、“监督、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成为资本市场违法者头顶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当然,事关证券市场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及创新产品的审批等也由证监会负责。也可以学习韩国,把六大交易所集中成立交易所集团。不管如何,提升交易所的独立性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非常重要的课题,这对于减少资本市场扭曲、恢复市场“初心”,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