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贵州破获新传销大案:以私募众筹为名 两年吸金超17亿(2)

2017-06-20 09:39:27    新浪综合  参与评论()人

办案民警钮警官介绍,2014年2月,马某某以东方财星董事长、国宏发展院院长的身份,在北京召开“国宏金桥基金”动员大会,成立北京国宏金桥财星创业投资中心,东方财星是该基金的管理公司。会上,马某某任命陈某某、刘某等人为合伙企业总裁、常务副总裁等,构成该传销组织的领导层。2014年4月23日,东方财星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证书》。“东方财星”虽然拿到了登记证书,但根本没有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尤其是虽然打着”私募“的旗号,但严重违反了“合格投资者投资单支私募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及不得“以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的规定,更超出了“投资者累计不能超过200人”的底线。

钮警官介绍,2014年3月,“国宏金桥基金”以投资中科泰能镍碳电池项目为名,借助河北恩洋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会员签订《借款协议》进行传销。该“基金”按照每手3万元,交一手为信息专员,三手为信息主管,六手为信息经理,三十手为市级代理,六十手为省级代理的模式进行。

此后,马某某感觉到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可能暴露,于2015年4月底对国宏基金进行封盘。次月,他们以投资“中科泰能二期”、“国宏汽车”为名,打着众筹的旗号,进行第二阶段传销。

钮警官介绍,“国宏众筹”依托因为所以餐饮公司销售消费卡发展会员,并以公司与会员签订投资协议的方式来购买消费卡,每手4.5万元,会员改称为召集人,按“国宏金桥基金”入会购买手数依次改称为预备召集人、单店召集人、区县总召集人、市总召集人、省总召集人。

“从基金到众筹,我们是有问题的,我们的销售采取了传销式的分级多销模式,这与我们当初约定的模式是不一致的。”马某某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他虽然在后来发现这一问题,因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就放任未管。

黔东南州公安局查明,从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案发前,该涉嫌传销组织的会员人数达31700余人次,共6级41层,接收会员资金17亿余元。

以“部委原领导、专家”共同发起为噱头,夸大宣传

正如马某某所说,为维持公司运营,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来补充维持。而这些资金全部来源会员会费,所谓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这也意味着只有不断发展会员,缴纳会费,才能保证资金链不断。

关键词:贵州会员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