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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通”交易规则意见稿发布:最低报价请求量为100万元(3)

2017-06-12 14:18:2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2.3交易中心定期将境外投资者交易账户开立情况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告。

2.4交易中心组织“北向通”报价机构(以下简称“报价机构”),为境外投资者持续提供报价。

2.5报价机构应是具备较强的报价、定价能力,且具有良好国际声誉的做市机构,具备支持“北向通”业务持续稳定开展的人员、制度和设施,以及其他为债券市场提供流动性所必要的能力。

2.6报价机构参与“北向通”业务,应与交易中心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市场基本规则

3.1“北向通”交易的品种为现券买卖,可交易的券种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等。

3.2“北向通”交易日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香港市场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日期。

3.3“北向通”交易时间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间,具体为每个交易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4“北向通”结算方式为券款对付(DVP)。

3.5“北向通”交易应符合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资金跨境流动管理等各项规定。

3.6“北向通”交易手续费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收费规则执行。

第四章 报价交易

4.1“北向通”交易的基本流程为: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发送交易指令,交易指令传输至交易中心系统,最终与交易对手方在交易中心系统达成交易。

4.2“北向通”采取请求报价等方式进行交易。经人民银行同意,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情况、境外电子交易平台情况调整“北向通”交易方式。

4.3“北向通”请求报价

“北向通”请求报价的基本流程为: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向报价机构发送只含量、不含价的报价请求,报价请求实时传输至交易中心系统;报价机构通过交易中心系统向境外投资者回复可成交价格;境外投资者确认价格并在交易中心系统达成交易。

4.3.1境外投资者发送报价请求

(1)境外投资者可向一家或多家报价机构发送报价请求,报价请求的交易要素包括:交易方向、债券代码、券面总额、请求有效时间、清算速度等。

(2)境外投资者可设定请求有效时间,最长为1个小时。请求报价流程时间超过请求有效时间,交易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