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农业部部长解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2)

2017-06-12 09:05:43      参与评论()人

选择权交给农民,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目前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不含西藏)2.86万亿元,村均493.6万元,其中:东部地区资产总额2.16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5.5%,村均929.5万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情况十分复杂,改革要把握原则,稳中求进。

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来进行,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有偏离。

坚守法律政策底线。韩长赋表示,底线有两条。其一,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不是少数人操控、少数人所有。无论怎么改,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不能让集体资产流失了;其二,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无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不能让老百姓吃亏。守住这两条底线就可以既让集体经济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又保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是农村改革成功的重要法宝。改革就是要靠农民群众去协商、去博弈,达成一致的就办,一时达不成的就放一放,要有历史的耐心。当前,在农村矛盾中不少是农民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这只能通过民主协商解决,而不能搞硬性规定。

韩长赋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已经明确,具体怎么改,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按农民的意愿办,整个改革都要体现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

改革不能一套方案包打天下

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集体资产构成各异,农民群众诉求多种多样,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套方案包打天下。韩长赋指出,必须分类实施、试点先行。

分类施策。农村集体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都有改革任务,但要重点突出,分类施策,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就要按照中央已有的部署继续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长久而有保障的土地权益,这方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政策的稳定性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