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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暴力催债屡发 放贷人权益保护不够助推催收产生(2)

2017-06-12 09:02:52      参与评论()人

这些催收团队中有人负责打电话,有人进行调查,有人研究法律事务,也有人上门要债,催讨过程往往有以下几类阶梯式手段:

第一阶梯是电话催收,刚开始是提醒式的语言催收,如果不还则使用威胁性语言;

第二阶梯是派人上门到债务人家里或所在单位,整天跟着债务人;

第三阶梯是使用流氓手段,但不至于构成犯罪,比如上门泼粪、泼油漆、敲碎玻璃窗、扔动物尸体等;

第四阶梯是使用暴力的犯罪手段,公开对债务人殴打、侮辱,甚至非法拘禁、捆绑,造成债务人身体伤害等。

“以不久前的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为例,有很多催债手段极其恶劣,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丁骋骋说。

放贷人的钱谁保护?

普通放款人遇到高风险的借款人违约,合法催债手段并不多,只能打官司,用较高的诉讼成本换回欠款

被催债的感觉不好受,但从放贷人的角度讲,他们也有苦衷。

“一些生意人经常从我这里借走几百万,用于过桥资金或垫付货款,虽然只用几天,但这么大的资金挪动也是需要成本的,更不能想不还就不还,他们不还钱,公司也有损失啊。”曾在东部沿海某县经营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叶明汉说,他们找过人晚上去借款人家里威胁吓唬,确实会有一点效果,有时能要回来一点钱。“我们知道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还能怎么办呢?”

最近,华北某市贷款公司总经理张淑梅为手里握着的一堆“房产”发愁:这笔500万元的欠款,房子虽然之前已抵押,但等了一年半,法院还没判;那笔250万元,处置部分房产卖了146万元,剩下的欠款遥遥无期……张淑梅放贷一向很谨慎,却还是遇到了几次要不回钱的情况。“为减少放贷风险,一般我会要求对方必须抵押房产或车子,但真走到去法院打官司那步,等判决拍卖完再拿到钱,其间又要付出很多精力和财力。”

“对出借方来说,关键问题是合法的催债手段并不多,尤其遇到恶意逃债的人,不施加点压力根本拿不回钱。”谢伟平是河北某贷款公司聘用的专职律师,该公司主要做一些小额贷款业务,后来公司负责人发现欠债逃债事件时有发生,但催债要债又特别艰难,打官司成本也很高,只好专门聘用一批人来帮助公司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