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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金融领域或存在数量庞大腐败隐案(3)

2017-06-02 09:34:54    新浪综合  参与评论()人

就在4月9日下午,项俊波被查消息公布几个小时后,中国政府网全文刊发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在全国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似乎大有深意。李克强在会上指出,要严防金融风险和腐败,严厉打击银行违规授信、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历惩处,以儆效尤。”

然而,在金融反腐过程中,作为金融监管部门的一行三会,与纪检监察部门各自承担了不同的职能。据了解,金融领域本身有自己的监管机构,在金融反腐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冯小树的案件就是中央第7巡视组在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向证监会移交的线索。案件从调查、审理到处罚,都是由证监会完成。那么,该如何有效地分工,形成反腐合力?

乔梁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在腐败发生后才能介入,而且还得有举报才能开展调查,而金融监管部门在事前就可以通过内部监控,发现异常交易或其他违法行为,提前介入,将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

补齐监管短板

随着腐败案件频发,加强事前监管、日常监管也成为监管部门的工作重心,特别是要从制度上补齐监管短板,防患于未然。

今年3月2日,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履职3日的“首秀”中,用“牛栏里关猫”来比喻监管制度的缺失,提出要及时弥补监管短板,排查监管制度漏洞,完善监管规制。有媒体曾报道,他在上任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找出银监会成立以来所有的监管规则,从中寻找规则的短板。

3月末,银监会部署开展对“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套利”(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和“四不当”(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

4月7日,银监会对外表示,2017年上半年将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进行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对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等十大方面进行整治。

4月7日、10日和12日,银监会先后出台《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4号文)、《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6号文)和《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7号文)。在短短两周内,银监会根据风险领域制定了7大行动方案,实行“一险一策”,推进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