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针对公司股份转让中反常现象 上交所四问亿晶光电

2017-05-27 09:18:57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亿晶光电26日收到上交所发来的关于对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进行自查,并向股权转让相关方核实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及进展事项的原因,是否存在违反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亿晶光电25日发布公告,披露了一份“迟到”4个多月之久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荀建华拟作价29亿元,分两期将所持公司20%股份转让给勤诚达投资,公司控制权将就此易主。

4个多月来,亿晶光电控股股东一直对股份转让秘而不宣,以“挤牙膏”的方式“暗度陈仓”。对于公司股份转让、股权质押过程中的种种反常现象,上交所向亿晶光电先后发出四份问询函。后者对前三份问询函的回复称,不属于一揽子交易,不存在控制权让渡的默契及相关安排、控股股东控制权稳固。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控制权转让这样的重大事项,亿晶光电控股股东却隐瞒4个月,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隐瞒相关事实,可能涉嫌信披违规。

交易所多次问询

回顾亿晶光电“卖壳”的历程,可谓一场“阳谋”。今年1月11日,荀建华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0.89亿股亿晶 光电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7.59%)转让给勤诚达投资。根据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荀建华此次拟转让的0.89亿股正好达到25%的上限。

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6.8元/股,而此前亿晶光电因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而停牌时的股价为7.43元/股。对于协议转让的高溢价,上交所发出了问询函。荀建华回复称,如此作价是希望通过溢价转让支付其对亿晶光电6.95亿元的现金补偿。勤诚达投资表示,通过此次股权转让可以进入资本市场和 新能源 业务领域,值得付出这样的溢价。

在股权转让完成过户后,上交所又发出问询函,要求亿晶光电核实股权转让后荀建华对公司的控制权是否稳固。亿晶光电回复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勤诚达投资持有亿晶光电7.59%股份,与荀建华22.77%的持股比例存在15.18%的差距,荀建华依然为亿晶光电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荀建华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固。

然而,在披露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的同一天,亿晶光电发布公告称,5月4日,荀建华又将其所持1.46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41%)质押给勤诚达投资。股权转让和股权质押的对象都是勤诚达投资,是否是一揽子安排?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是否就公司控制权让渡达成了默契及相关安排?上交所再次发出问询函。荀建华对这些问题给出了否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