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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PPP专项债,这些潜在风险需要警惕!(2)

2017-05-19 15:54:19    中新经纬  参与评论()人

通过专项债的引入,可以分散私人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成本,提高PPP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透明度,但在操作中,项目监管、运行等仍存在不可回避的风险,这些都需要提高警惕。

首先,规避因观念未转变而产生的PPP错用滥用风险。尽管出现了PPP的资产证券化和专项债指导,但可借鉴的相关经验较少,受制于既有经验,部分政府仍将其作为缓解债务压力的工具,甚至将部分债务项目包装成PPP项目,从而未能使用PPP政策引导产业环境,反而由于债务项目的包装,加大了PPP项目承担的债务风险。

其次,长期投入的公共服务同企业逐利要求存在冲突。由于社会服务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回报率较低,可能损害企业利益;而如果由市场参与定价,则会抬高公共物品供给价格,在提高企业利润的同时损害社会利益,这种公共品存在社会需求与企业谋利之间的矛盾。PPP专项债和资产证券化的推行,一定程度上完善了PPP项目的筹资和退出机制,使得企业参与更加灵活,但并没有改变PPP项目本身的回报风险,相关的专项债券项目仍存在投资收益较低的风险,不仅可能降低企业的积极性,也可能会挫伤专项债债券购买者的积极性。

再者,实际操作协调存在风险。尽管有相关指导意见的推出,但作为新兴的政府-企业合作项目,PPP专项债项目推进过程中可参考的国内经验较少,国外经验又不全适用于相应的国情,从而在立项规划、项目合作、业务操作等方面缺乏经验和相关人才,各个参与方合作协调较为困难,存在操作风险。

最后,债券本身存在的收益风险或减小相关转向债券的交易市场。PPP专项债的发行,不可避免地需要同市场上其他类型的债券竞争。但如前所述,不少市场资本从事的私营项目收益率高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PPP项目,使得用以募集PPP项目资金的专项债的收益率或将低于其他类型的债券,而由于尚无可借鉴的案例,难以对PPP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相对较低的收益和难以估计的风险可能对专项债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通过逐步探索健全PPP项目合作配套的政策措施,控制PPP专项债的潜在风险:

第一,推进民营企业同政府部门的调节机制和诉讼机制。PPP项目的成功运作需要对政府与企业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以保护双方利益。为此,首先要根据PPP项目运行进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作双方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如建立第三方仲裁机制,在政府与企业出现纠纷时,能切实公平维护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履约行为,避免当地政府的干扰,从而消除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

关键词:发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