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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讨债市场乱象:制度空缺 “报酬”丰厚(4)

2017-04-15 16:07:46    《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评论()人

“一靠威胁二靠赖,三靠拳头四靠打;没有后台不敢做,没有凭据不敢拿!”记者采访的一位讨债公司股东用顺口溜道出了其中的要诀。他说:“讨债最重要的是拿到真实可靠的债务凭据,这种凭据最好是法院判决,或者小贷公司、银行的债务清理授权委托书。这样即便是发生激烈冲突,也是‘师出有名’。”

从公安系统介入调查的经济类人身伤害案件上看,近年来,与债权债务清理相关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但被讨债公司伤害的债务人,往往不敢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民间“讨债市场”缘何而兴

据人民银行的内部调查,80%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为,当前债务催收业务的主要困难是“债务人诚信度较低”。

“前几年盲目扩张,现在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大了,就一门心思想着如何逃债躲债。企业征信市场已经建立,但个人征信覆盖面仍然偏低,征信市场产生的综合效果仍然需要时间才能持续显现。”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有业内人士表示。

一边是“欠债不还”,一边是相关政策法规欠缺。

广西师范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罗婧说,我国目前没有实质意义和形式意义上专门的债务催收法律规范,只是在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保护公民(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侵犯上述权利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债务催收问题的规定,规范的是商业银行催收的外包行为,而非规范催收机构及其催收行为。

关键词:报酬丰厚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