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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恒山:国企混改要加快剥离辅业,不搞全覆盖(3)

2017-02-23 12:51:38      参与评论()人

第一完善治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为混而混,而是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企业治理机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一要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通过引入民营资本、集体资本、境外资本等外部投资者,实现体制机制的本质突破,推动国有企业在市场上自主经营发展。二要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各类股东产权,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三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第二,要强化激励,完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用机制激发活力,凝聚合力。一是要提高市场化的选聘比例,合理增加企业领导人的市场化选聘比例,按照市场方式配置一批经营管理者。二是提供差异化的薪酬,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三是严格效绩考核,对实现目标的,兑现激励机制,对没有实现的按照市场化机制实现正常退出。四是对核心员工实现利益绑定,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试点稳妥推进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试点,要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贡献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

第三,要突出主业。国有企业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强做优主业,由此要做好“三个加快剥离”。一是加快剥离辅业。在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下,通过资产重组、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剥离辅业,将企业的资源向优势主业集中。混改获得的资金不能用于收购不相干的企业、扩大副业和“圈地”等。二是要加快剥离“亏损”,清理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亏损资产,减少企业亏损点,根治企业出血源。对无效益且未来经营难以好转的无效资产,坚决通过产权转让、资产变现、无偿划转等方式出清。三是加快剥离包袱。把不符合企业核心主业、企业职能的包袱和困难尽快卸下来,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少企业的负担。第四,要提高效率。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企业经营效率,加快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要推进技术创新,再造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盈利能力,要进一步强化资本运营,灵活地采取兼并、收购、出卖等方式,用尽可能少的资本控制更大的资本,用少量的国有资本和尽可能多的企业合作,实现资本运营优质高效和保值增值。

三、有力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落实。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聚焦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大胆探索,以点促面,大力推动混改的各项改革任务的着地落实。第一要坚持“三区分”,实施分类指导。应根据参加改革的国有企业的不同状况,区分不同类型和层级,稳妥地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对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应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有序进行。二是要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原则上都要实现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股权多样化。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的控制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公益类国企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主体多元化。三是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等不同层次,在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家控股;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在子公司层面,以研发创造、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