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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乐园卫生安全谁把关? 室内室外游乐场均存在监管盲区

2018-04-20 17:45:3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儿童游乐场所应该由谁来监管?目前我国《公共场所管理条例》没有将儿童游乐场所列入适用范畴。《条例》里规定的7大类、28种公共场所并没有涉及儿童游乐场所。因此,儿童游乐场所开设不需要卫生监督部门发证,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内,所以也没有相应的卫生管理标准和准入门槛。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卫生标准来监督管理儿童游乐场所。也就是说,目前儿童游乐场所的卫生状况并无统一检测标准,儿童游乐场的卫生监督存在盲区,其卫生状况的好坏主要还是依赖商家和所有权管理方。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缺乏强制性质量安全标准,使得儿童乐园的质量良莠不齐,经营者往往不具有检测设备,没有检测能力,无法及时找出隐患。

公园内的室外游乐场则与室内儿童乐园不同,这些较为大型的游乐设施实际上存在的风险要更高一些,但在监管上却存在不小的漏洞。主要的原因是这些游乐设施的属性划分不明确。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秒,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属其明确监管特种设备,对于该范围以外的小型儿童游乐设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对此,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安监局的说法是,这一领域不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因此不在安监部门的监管范围内。北京市体育局的说法是,商场、超市里的儿童游乐设施不属于专业体育运动项目,因此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之内。

这样看来,儿童乐园的安全成了没人监管的地方了。不过,这两部门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安监部门依据的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商场内外的游艺设施通常并不在这个范围内。而体育局负责监管的是体育设备,儿童的游乐设施很显然也不属于体育设备。说到底一句话,这些儿童游乐场所的设备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

眼下,儿童乐园使用的设备更新换代很快,不断有新产品出现。这些新产品出现的时候有没有进行科学审核?有没有对设计理念进行完善?我们不能让“儿童乐园”成为“监管荒原”。

家长对于儿童乐园的服务质量还是有很多顾虑。比如办了年卡的家长,遭遇儿童乐园频繁装修,以及擅自修改规则,这是否对消费者不公平?

对此,北京市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认为,这的确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商家出于对自身经营风险的一个考虑,但正是因为有这种原因,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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