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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兼职“刷单”暗藏陷阱 近千名“刷手”遭受损失(4)

2017-12-12 09:03:1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第五,声称一定可以退货。为了打消刷手疑虑,对方多数会声明,如果刷手按照要求操作却得不到佣金,可以要求退货。消费者如果认为可以退货是一道保险,就可能上当了。骗子给出的刷单链接很可能不是真实存在的商品销售链接,而是钓鱼网站。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以及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通过研究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我们得知,刷单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不仅包括卖家和刷单平台的组织者,也包括参与其中的普通刷手。刷手不是一份正当职业,明知刷单而参与其中的刷手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那么,今天我们案例中遭受损失的刷手们,是否无法维权?

胡钢:“首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版本将于明年元旦生效,它明确指出这种虚假宣传,特别是虚假交易类的虚假宣传是明令禁止的,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情节严重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两百万元的罚款。如果给其他竞争者造成了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给最终买单的消费者造成了损失,消费者依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其相关责任。对于受人指使或受人贿买的刷手来说,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其主张的这种民事责任的酬偿权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但如果有一部分钱款没有非常明确的基于刷单、炒信的指向,收受款项的一方如果没有适当的理由进行解释,相关的人员就可以按照这种逻辑去请求对方按照不当得利请求返还财产。另外按照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的司法解释,虚假炒信包括这种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的情况,特别是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发布,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额数量比较巨大的,比如25万元以上等,都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相关组织者的刑事责任。所以刷单、炒信行为不仅破坏了网络经济正常的市场环境,也造成了相关经营者以及广大不特定消费者的重要损失。任何参与者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应该坚决抵制网络的刷单、炒信行为。”

  经济之声:有刷手问,新法将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么,他们现在的这些行为怎么认定?算违法吗?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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