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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车诈骗团伙为骗定金设局设套 警方谈抓捕经过(4)

2017-11-25 02:18:0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之声:房山警方提到这期案件中涉及的订车合同存在多处“缺陷”,两位看过合同,警方认为经过几波骗子改进,有逃避法律能力的合同,这个合同当中到底存在哪些猫腻?签订前如果仔细看合同,是不是还是很容易发现的?

邵桐:“消费者在购买这个车辆的时候不仔细看合同,这有很大危险性。骗子所谓的定金和服务合同当中所谓约定的不管是对价款还是服务费的称呼,其实在法律上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定金是为了履行合同,一方交付定金是为了担保合同继续履行;服务费是作为代理购车企业收取的报酬,两者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而由于消费者本身不仔细阅读合同,也没有看到定金与服务费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关系,造成诈骗团伙所称的服务费和定金在主观意图上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和定位,导致警方很难介入到这个民事纠纷当中。其次,这个合同存在一个很大的弊端,也就是说,消费者在网上看到这个代理企业承诺低价购车,但是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合同条款当中却没有对于低价购车的承诺予以明确的约定,或者企业没有承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合同责任。”

  经济之声:签订合同之前如果要仔细看合同,有些陷阱、漏洞等是不是还是容易被消费者所发现?

李斌:“没错。大标的交易额的合同,消费者在签订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假定有些内容并不是很明确,不太理解,可以参考一些专业人士的意见。作为消费者来说,他所最关注的问题是所买标的物的具体指标,比如型号、配置、颜色有没有明确在合同当中去;第二,合同价款以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第三是违约责任,包括争议解决。

从本案的合同来说,首先作为一个居间合同,它收取总价款30%的报酬很显然过分高于其实际所付出的劳务。第二,合同当中对消费者的违约责任规定非常严重,比如,如果消费者确定车辆之后不得要求退换,同时不能够要求调换车辆、颜色、型号以及配置,否则,不退还所有的费用。其实在交定金之前,消费者应该考虑跟品牌经销商核实一下,是否有其他经销渠道,能不能给最大的优惠,折扣是多少。同时,在真正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到底有多重;在支付价款的时候应该有一个自己的考量,消费者的主要任务是付款,款一旦先付出去就陷入了被动,对方一旦违约,消费者很难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购车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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