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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车诈骗团伙为骗定金设局设套 警方谈抓捕经过(2)

2017-11-25 02:18:0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从房山公安分局西潞派出所那里了解到一些消费者报案的情况,今年3月初一位新疆的消费者在这些店内买汉兰达汽车,接待的男子谎称购买汉兰达可优惠8万之后,提出先交65000元现金,再去看车,消费者交钱后,另一名男子带他去4s店看车,看车后要提车时,这名男子才摊牌,让消费者看合同,消费者这才得知不能优惠而且还要多付一笔“服务费”和“装饰礼包费”,才能提车。消费者提出退车,这时这名男子将这位消费者带回到该公司的一间小房间内商谈,称只能退1万元现金,这时消费者发现被骗后报警,经当地民警调解,对方退给消费者64000元人民币。

以前《天天315》也报道过不少低价购车纠纷,一些消费者在被骗后也都向派出所报过案,但得到的答复大多是,这类案件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安局不立案,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房山区西潞派出所为什么能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抓捕?合同当中到底存在哪些猫腻?办案民警张宇介绍,这种案件确实是属于擦边球案件,不易定性,确定立案调查也是经多方讨论的结果。

张宇:“合同里最大的问题就是如果购车方中途违约,他交的30%的定金是不退的,他们不会去细看合同里面隐藏的这些内容,这个合同用我们的话说就是,经过几波骗子的改进,绝对有能够逃避法律的能力。起初只要不去深究,他们就去法院自诉,是法律纠纷,但是这么多人受骗,这就是一个敏感的诈骗事件,从民警的侦查来看,短短一个月发生了这么多起,以后还要高发,然后我们就大量取证,进行了多次的便衣蹲守。”

张宇介绍,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他们伪装成购车人多次到位于西潞街道月华大街的汽车销售中心,与业务员正面接触。经调查取证,他们发现这是一个组织严密的诈骗团伙,4家不同名字的汽车销售公司实为两家公司,并没有销售汽车的资质。一家公司分为6个小组,每组由一名小组长带头,具体的业务内容是发布信息、约谈客户、实施诈骗设置岗位,每个项目谈成后,业务员可以拿到10%的提成,而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购车人的购车定金。

张宇:“这类公司有话术培训,一切目的都是让你到店里,到店他们就会有钱,一人10%,在网上用低价引诱你来。它本身没有汽车销售资质,最后模糊合同或者让你快速签合同,最终达到骗取定金的目的。”

关键词:购车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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