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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小区空调外挂机装在室内 开发商:房屋无设计缺陷(3)

2017-11-16 16:50: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看来,所有的问题都出在房屋的属性问题上了,如果按照办公楼的标准来看,这样的设计的确不存在什么问题。不过,业主反映,开发商当初在销售房屋的时候,的确是用酒店式公寓这样的字眼来进行宣传的。

对于业主提出的对空调位置进行改造,开发商拒绝。开发商的理由是会影响整个外立面的美观,而且需要全体业主一致同意才可以改造,费用也需要由业主自己来承担。但是空调外挂机设计在房屋内部的确会影响房屋的使用,那么到底有没有一个更加合理的解决方案呢?

北京启运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以及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共同就相关话题作出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业主购买的是杭州的西溪欢乐城项目的房子,这个房子实际是属于商住两用的,如果按照办公楼的标准来设计,空调外挂机设计在房屋内部是不是合规合理的?

包华:“如果是办公楼,一般没有独立的空调外挂机位置。比较早先做的一些办公室,因为当时没有设计空调机位,在后期使用过程中确实有空调机位挂在外墙上,但现在新建设的一些办公房都是以中央空调或者内嵌式的方式放置空调。”

  经济之声:很多业主反映,这个房子合同上约定的是办公楼,但是销售的时候是按照酒店式公寓来出售的。如果从居住的角度来看,空调外挂机在房屋里面,而且是在窗户上面,是不是不合理呢?

包华:“这要看这个房屋的规划用途以及实际用途之间是不是存在矛盾。案例中的项目其实不是住宅房,但购房人将该房屋当住宅使用。商业项目的规划设计和住宅项目规划设计的规范不同,两者之间的需求不完全一致。如果开发商想把办公商业设立的一些项目当住宅使用,他一定要在设计方面做相应的调整,而这种调整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实现住宅使用的需求。因此,在我看来,本案例出现的纠纷应该是规划用途变更所导致的。”

  经济之声:从记者采访了到的情况来看,就业主们当初买的这个房子属于类住宅,所谓类住宅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商住两用型,而如果按照办公室的标准来看,其实这样的设计在业内人士认为是不存在什么问题的。但是业主们反映,开发商当初在销售房屋时用酒店式公寓进行的宣传。办公楼和酒店式公寓之间有什么联系吗?相关的手续以及其他一些规划等可以通用吗?

关键词:空调外挂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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