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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玩滑板车受伤事件频发 抽检近半数滑板车质量不过关(5)

2017-09-04 18:08:2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之声:我国儿童滑板车的强制标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但由于这个标准实施不久,所以一些企业对于儿童滑板车的安全指标不重视,仍然沿用之前的模具和工艺加工的产品,然后通过一些特殊的渠道,投放到市场上,埋下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比如上海市消保委作出的一项检测中,42件儿童滑板车样品当中有20件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概率达到47%。那么,面对鱼龙混杂的滑板车市场,家长是否应该给孩子们购买此类玩具?

芦云:“2016年的1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是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也就是说,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可以有企业标准,但企业标准不能低于这个最低的强制性标准。这不属于推荐性的实施,而是带有强制性。但凡不符合这个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家长们都应注意,在进行选择时,无论价格如何,都要尽量避免去选择此类产品。这个国标中有很多的亮点,并且规定细致,比如对于普遍夹伤手指的活动部位间隙以及对于车轮前轮的尺寸等都有明确规定。儿童使用滑板车最基础就是安全问题。2007年我国质监总局就有儿童玩具的召回管理规定,规定指出,如果有瑕疵或说产品质量问题,要采取主动召回或责令召回的方式。同时,通过这些强制性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出台,也可以看出国家对儿童玩具领域的安全问题也十分重视,现在甚至有人在提倡引入3C认证。所以,希望家长在选购时,一定要留意这些细节。”

  经济之声:如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违反了这样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芦云:“关于处罚,《产品质量法》有明确的规定,可能各地工商以及质监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相应幅度范围会有所不同。如果确实是因为缺陷导致,那么,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在各地办案过程中,相关的惩罚标准会更加细化。”

经济之声:在上海市消保委的调查中发现,一些大型电商平台销售的儿童滑板车属于三无产品。销售这样三无产品的商家以及电商平台触犯了怎样的法律法规?将承担哪些责任?

胡钢:“如果明知产品有缺陷依然生产销售,相关的经营者至少要承担三重法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7条明确规定,造成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责任请求惩罚性赔偿,因为一般的损害赔偿基本上是按照‘填补法’,也就是说,你有多少损失,就赔给你多少损失;针对明知产品有缺陷仍然生产销售的情况,受害人有权主张处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