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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河狸家网约美容伤眼 公司推责称仅提供信息(3)

2017-06-12 08:55:19      参与评论()人

李女士认为,河狸家指定了产品和手艺人,对小田进行了考核和培训。且既有先行赔付的承诺,又为手艺人购买了保险,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李女士还提供了上海一家法院的判决,一名消费者预约上门美容被灼伤眼部,由河狸家和美容师承担连带责任。庭审最后,原被告表示愿意庭下调解。

支招网约服务如何维权?

网约上门服务虽然便捷,但由于没有现场监督,服务质量难免存在瑕疵,也会有一定的风险。出现纠纷后,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就此,北京晨报记者采访了一位法律界专家。

该专家称,大部分提供网络服务的都是网络交易平台,本身并不真正提供服务。也有些平台不仅提供服务信息,还与提供服务信息的个人之间形成协议关系,甚至个别形成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就成为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因为它直接派人过去,参与到合同履行的过程。两种不同的法律地位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如果只作为交易平台,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履行告知和止损义务,告知分为事前和事后。在消费者购买服务前,应提供服务者个人信息、联系方式、服务数量和品质、价格信息、履行期限、风险提示和相关民事责任等。发生损害或违约行为,要提供服务者真实的名称、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事后可向实际服务者追偿。

尽到止损义务是指,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明知或者应该知道网络服务者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例如断开链接或者删除,应当与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有的服务消费者投诉量很大,网络交易平台应当采取屏蔽或断开链接的方式。

若网络交易平台直接参与到合同履行中、成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则不单适用消法,还涉及到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如果服务存在瑕疵,由网络经营者承担责任,甚至消费者可以按侵权责任法要求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提醒注意查看服务者证件

这位专家建议,消费者维权时首先要明确,对于直接上门的服务人员和网络交易平台,你究竟要告谁。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由服务人员也就是合同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知道服务主体的名称,就同时起诉网络交易平台,它有义务披露,披露不了应当承担责任。从严格的角度来说,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其次,要保留形成交易关系的证据,例如将网上预约信息和查询过程用手机拍摄下来,证明确实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的服务,防止交易平台删除信息,否认交易关系。再者,保存服务有瑕疵的证据,出现纠纷后积极取证。

网上预约服务并不是点击鼠标这般简单,消费者应当了解网络交易平台的性质、承诺、风险提示和投诉渠道等。服务者上门时注意查看证件或拍照等,及时保留证据,提高防范意识。

本版撰文北京晨报记者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