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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主手机号码被标注起诉360 法院:未造成实质侵权后果

2017-06-12 08:55:17    新浪综合  参与评论()人

手机号码被标注起诉360败诉

北京晨报

现在很多人被推销、中介、保险等五花八门的来电搞得不堪其扰,对此各家手机安全软件纷纷推出“号码标注”功能,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电话营销、恶意骚扰、诈骗等来电号码对机主进行告知。但同时,因号码标注行为对被标注者的切身利益产生影响,由此也引发了新型案件。近日,北京西城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此类案件,该案是国内首起安全软件号码标注隐私权纠纷案件。

号码显示公司机主索10万

原告王先生诉称,他在1998年10月30日起就使用一个136开头的中国移动号码,号码登记在他的名下。2015年7月17日下午,王先生和新认识的朋友沈先生互留了手机信息,遂拨打了对方电话。让王先生意外的是,打通电话后对方手机显示他的号码为“浙江某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字样,结果被沈先生怀疑是骗子,他感觉人格受到侮辱。

事后,王先生向中国移动客服了解情况,客服表示标注系360公司所为,移动公司无法取消。为此王先生找到360客服,对方要求王先生提交话费清单、机主证明才予以受理。

王先生认为,360公司擅自泄露了他的个人隐私,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为此他将360公司起诉至西城法院,要求被告清除其手机号码捆绑的“浙江某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等一切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否认侵权360自称没错

法庭上,360公司提交证据并表示,在网络中有大量涉及该号码的网页,均显示为“浙江某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的对外联系方式。即便是王先生使用该手机号,也不能排除是该公司的对外使用,因此360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

360公司还认为,“360手机卫士安卓版”的软件确有可以标注手机号码的功能,对于标注企业信息存在三种途径,分别是网民主动标注上传、大数据匹配和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自行上传,都会产生手机号码标注内容。“无论哪种方式,360都没有任何过错。退一步讲,如果标注错误,原告完全可以通过申诉方式获得消除。”综上,360公司不同意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公开渠道获取未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