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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消费遭遇商家跑路 消费者该怎么办?

2017-05-02 09:19:3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最近几年,预付款消费模式在国内的餐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教育培育和洗浴等诸多行业大行其道。因为商家在推广预付款消费模式时往往伴随着幅度不等、形式不一的打折优惠,因此往往会对消费者形成相当的吸引力。

在与打折优惠相伴随的同时,预付款消费模式中,商家夸大宣传、欺诈消费者的现象也屡有发生。更有甚者,一些商家在推广过预付款消费模式后,因为种种原因却关门停业、携款跑路。一旦遭遇不良商家跑路,消费者究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洗浴中心办卡

遭遇老板跑路

预付款消费,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办卡消费。商家向消费者推荐办理会员卡,消费者在办理的同时,预先对未来将要接受的服务进行付费,然后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来享受服务或是购买产品。

对于家住东北某省会城市的陈女士而言,现在不论商家做出怎样的承诺,给出多大的优惠,自己再也不会选择预付款消费模式。

之前,陈女士在其所居住城市的一家洗浴中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据陈女士回忆,当时商家推出的活动是存1万元抵1.2万元,同时还赠送一些洗浴中心的门票、体验券等,日后凭卡消费也将享受会员价优惠。禁不住该洗浴中心工作人员的一再劝说,最终陈女士办了一张会员卡。办理会员卡之后,陈女士不时就会带着父母和女儿去洗浴中心消费。

大概过了半年多之后,陈女士再次前往该洗浴中心时却发现人去楼空,而彼时陈女士的会员卡中尚有8000余元预付款还未消费。“对于该洗浴中心老板关门跑路的说法有很多,但我最关心的还是躺在会员卡中的8000余元预付款应该向谁去讨还。”陈女士说,因为找不到该洗浴中心的老板,至今没有办法讨还会员卡中的钱款。

据悉,这些年来,陈女士除了在该洗浴中心办理过会员卡之后遭遇老板跑路之外,还在洗车行、饭店等服务行业办理了预付款消费后,遇到商家关门停业、老板跑路的情景。“我都遇到过不低于五起这样的事情了,你说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呢?现在无论去哪里消费,我都会坚持一个原则:无论如何不会以预付款消费的形式办理会员卡。”陈女士说,“根据我的经验,商家在推广预付款消费时,给出的折扣、促销力度的确够吸引力。但是一旦办卡之后出现状况,受伤的无疑还是消费者。”

办理洗衣卡后的遭遇

2016年9月,张女士家的小区附近新开了一家两层楼的洗衣店。在这家洗衣店洗过几次衣服后,张女士发现这家洗店的洗衣质量和服务态度都不错,因此在这家洗衣店老板的劝说下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当时在会员卡中预存了1000元,按照老板的说法,办卡之后将享受会员价,不论是洗衣还是刷鞋一律打7折。”张女士回忆说。

进入4月初,东北的天气也逐渐变得暖和起家。于是,张女士将自己和家人的几件羽绒服、棉鞋等集中进行打包,准备拿到该洗衣店进行清洗。然而,令张女士意想不到的是,昔日的洗衣店已经被一家“重庆小面”面馆取代。面馆的服务员告诉张女士,原来的洗衣店老板因为经营不善,所以将店铺出兑了。现在店铺的一楼经营“重庆小面”,二楼还是经营洗衣、洗鞋的生意,不过老板已经换人了。“你之前办理的会员卡仍然可以在我们这里使用,但是每次必须要全额使用,不再享受任何折扣。”这位服务员告诉张女士。

随后张女士多次拔打原来那位洗衣店老板的电话,但是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当初如果不是因为洗衣、刷鞋有折扣,自己一定不会以预付款消费模式办理会员卡。现在这家店突然换了老板,虽然会员卡依然可以使用,然而不但要全额消费,而且费用还比附近的其他洗衣店略贵,真的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张女士告诉e公司记者,“如果仔细想想,相比我同事的遭遇,我这还算是好的。”

据介绍,张女士的一位同事前几天在单位附近一家饭店预存了200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只去过一次那家店消费了100多元,之后就出差去了南方。一个多月之后,这位同事出差回来后发现,那家店已经关门并贴出了出兑的通知。张女士的同事按照会员卡上的电话多次给这家饭店的老板打电话,这位老板表示自己在外地,过段时间会回来集中处理会员卡退款事宜。但是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张女士的同事始终没能办理退款。

律师:关于预付款纠纷

法律规定并不多

有消协人士介绍说,在各种消费投诉当中,预付款消费模式的投诉率在近年来居高不下。虽然预付款消费模式往往伴随着各种形式的折扣和优惠,但是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一定不要贪图小便宜,还是应该理性消费。尤其是需要预存较大金额的预付款时,更是要慎之又慎。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表示,虽然预付款消费模式在社会各领域广泛存在,但我国对此的法律规定却并不多。2014年3月15日开始施行的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2012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仅对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进行备案管理(包括预付卡备案、资金存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买、限额发行等),但广泛存在预付款消费模式的教育、旅游、健身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却并未纳入备案企业,且该办法对违反规定者惩治较轻,罚款最多也不超过三万元,这无疑对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的商家起不到震慑作用。

如果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工商、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公安部门报案;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等。“有些不良商家故意诈骗消费者,对此消费者可以积极报案。如果单个受害者的涉案金额不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受害者可以联合多名受害者,一起向公安部门报案。”刘国华律师说。刘国华律师表示,网络时代,一些大商家的预付费客户往往成千上万,一旦发生商家将资金挪作他用、投资失败等情况,很有可能会发生兑现危机,也容易发生群体性维权事件。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快修订和完善相关预付卡及预付款消费模式的法律规定,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孙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