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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P2P借钱逾期6个月不还 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深圳:P2P借钱逾期6个月不还 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2019-07-05 17:39:20 TechWeb.com.cn

【TechWeb】7月5日消息,日前,为规范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管理,加强对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维护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加强联合惩戒。

深圳:P2P借钱逾期6个月不还 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通知内容称,联合惩戒对象适用于经依法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网贷借款人。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要完善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的归集和管理,建立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报送制度。网贷机构收集严重失信借款人基本信息、催收证明及佐证材料,形成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报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网贷机构在报送名单前,应依法采集、处理和使用借款人基本信息;应采取合法、必要的催收措施,包括短信、电话提醒、律师函、上门沟通协商、提起诉讼、仲裁或法院调解等;应以书面或者数据电文形式告知借款人;并对报送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筛查名单后,汇总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建立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数据库。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筛查后的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报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经其认定后形成名单数据库。报送内容应当包括失信机构名称(或失信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民身份证号码)、网贷平台名称、列入日期、列入事由。对于失信人为法人的,应同时报送其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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