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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网民1.69亿,30.3%曾接触色情、网络暴力等信息(2)

2019-03-27 16:41:47    IT之家  参与评论()人

《报告》显示,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网络暴力,最常见的是网上讽刺或谩骂、自己或亲友在网上被恶意骚扰、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公开。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网过程中接触到暴力、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针对上述问题,69.1%的未成年人知晓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举报,其中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的网络权益维护认知率达到80%左右,小学生也达到59%。但是,曾通过网络进行法律咨询或接受法律服务的未成年人比例只有15%,未成年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自我保护的应用水平较低。

《报告》在总结研判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趋势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二是在现有的网络监管格局内,深化职能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健全约谈警示、定期巡查、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三是明确所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都具有媒体属性,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规范个性化推荐算法。四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家庭和学校共同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对待网络、学会规避风险和预防沉迷,对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进行以心理干预为主的教育矫治。五是在现有的治安、刑事处罚框架内,依法对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网络儿童色情、性侵等犯罪明确界定范围、提高惩处力度,并探索建立从业禁止、涉罪嫌疑人信息公开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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