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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网民1.69亿,30.3%曾接触色情、网络暴力等信息

2019-03-27 16:41:47    IT之家  参与评论()人

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日前共青团中央等多个组织,围绕“互联网空间中的未成年人”主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并现场发布《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基于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院校31158学生抽样调查,从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情况、网络接入环境、应用使用情况和利用网络自我保护能力等多个方面,展示了当前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现状和行为特点。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

从各学历段情况看,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上网比例分别达到89.5%、99.4%、96.3%和99.0%。从城乡分布看,城镇未成年人上网比例为95.1%,农村未成年人上网比例为89.7%。

《报告》显示,手机是未成年人的首要上网设备,使用比例达到92.0%。使用电视、平板电脑上网的比例则达到46.7%和37.4%,分别高出整体网民使用率17和10个百分点。

未成年人拥有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比例也不低,比如69.7%有手机,24.6%有平板电脑,13.9%有笔记本电脑。当前未成年人使用电脑上网地点主要集中在家庭和学校,92.4%主要在家里上网,39.4%经常在学校上网。从上网时长来看,76.4%的未成年人日均上网时间在2小时以内,但同时也应注意到,日均上网超过3小时的未成年网民占比也达到13.2%。

未成年人上网,排在前几位的是利用互联网学习(87.4%)、听音乐(68.1%)、玩游戏(64.2%)、聊天(58.9%)。未成年人短视频类应用使用比例达到40.5%。从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上网情况来看,小学生的社交应用显著低于其他学历段,而在网上看短视频、玩游戏、看动漫或漫画的比例差异相对较小。初中生偏爱使用社交网站、网上聊天和网上听音乐。高中生网上活动则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普遍使用微博、论坛、网上购物等互联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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