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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科创板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出台具体规定

2019-03-20 09:19:56    蓝鲸TMT  参与评论()人

上交所对科创板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出台具体规定

蓝鲸科创频道3月19日讯,上交所今日发布《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以下是原文:

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9〕33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现就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应当严格按照《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本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二、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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