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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律法规完善给出“时间窗”
联名呼吁中写道:首先应该确定一个时间段,在此期间不允许任何生殖系细胞的基因编辑在临床上进行应用。
事实上,此前各国有一次达成共识的声明。2015年12月的第一届人类基因编辑国际峰会上,各国曾约定,除非安全性、有效性问题已得到解决,除非社会认可,否则不得进行任何基因编辑婴儿的临床应用。
然而,去年发生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以及知情科学家未进行阻止、人们对基因改造人类的研究越来越感兴趣、缺乏有效监管等现象表明,需要在国际范围内建立一套通用的框架来约束基因编辑的研究和临床应用行为。
目前约有30个国家制定了直接或间接禁止所有临床使用细菌系编辑的立法。例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立法禁止人类胚胎/生殖细胞基因编辑、体细胞核移植技术,并通常伴随着巨额罚款或者刑事制裁;英国等国规定由相关的专业机构测评风险,允许通过授权许可的方式进行人类基因编辑。
来源:视觉中国 钛媒体注:近日,北京大学教授、知识分子主编饶毅在“科学精神在中国”新年专场中发表了主题演讲。饶毅在讲话中表达了基因编辑的核心伦理问题为生殖细胞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