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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2019-03-15 09:09:31    IT之家  参与评论()人

工信部在3月14日下发《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指出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工信部: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工信部还指出需要深入开展网络提速降费工作,启动宽带“双G双提”行动计划,推动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降低15%、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纵深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加快4G网络建设,力争实现全国98%行政村通4G,98%贫困村通宽带。

工信部表示需要健全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公示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和行业自律。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落实宽带垄断专项整治要求,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强化电信业务市场规范管理,不得签订排他性服务协议,坚决杜绝大规模群访群诉、重大负面舆情等恶性事件。不得使用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未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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