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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科创板股票涨跌幅放宽至20%,严格限制炒壳、卖壳

2019-01-31 09:31:04    蓝鲸TMT  参与评论()人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涨跌幅放宽至20%,严格限制炒壳、卖壳

蓝鲸TMT频道1月30日讯,今日晚间,上交所发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上交所表示,在总结现有股票交易涨跌幅制度实施中的利弊得失基础上,将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而且,为尽快形成合理价格,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针对融券交易机制,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将优化融券交易机制,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且融券标的证券选择标准将与主板A股有所差异。

作为企业进入科创板的入口,上交所表示,科创板的上市条件重点体现“包容性”。在市场和财务条件方面,引入“市值”指标,与收入、现金流、净利润和研发投入等财务指标进行组合,设置了5套差异化的上市指标。同时允许存在未弥补亏损、未盈利企业上市,不再对无形资产占比进行限制。 在相关发行上市标准的把握上,也将考虑科创企业的特点和合理诉求。

在退市方面,上交所表示,退市标准重点落实“从严性”,重点体现在标准、程序和执行上。上交所明确了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不再采用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同时科创板企业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发行上市申请、永久退出市场;压缩科创板企业退市时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然触及将直接退市。

与此同时,不再设置专门的重新上市环节,已退市企业如果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可以按照股票发行上市注册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接受审核,但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发行上市申请,永久退出市场。

此外,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公司的并购重组应当围绕主业展开,标的资产应当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严格限制通过并购重组“炒壳”“卖壳”。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涨跌幅放宽至20%,严格限制炒壳、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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