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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对于平台来讲是没有好处的,但是对个人有好处。该人士表示,此前与风控关于这个话题曾经有过讨论,“如果几个月赚几十万,这对于一些风控人员还是有点诱惑的”。严格来说,这属于风控人员内部管理的问题了,跟风控体系和逻辑关系不大。
对于平台来讲,是否给借款人放款,一般会过风控会,如果风控人员和外部勾结,给黑户或者次级借款人放款,只是内部在资料初审的时候放水或者伪造一些资料啥的蒙蔽管理层,如若真正能把风控的决策人都渗透了,那这个平台的问题就真挺大了。
不过,据上述人士了解,也存在被渗透挺高级别的网贷平台,那种大标,骗贷一单就是很大金额,“所以给的诱惑足够大,高层也能渗透”。
“如果放款公司的内部风控人员与外部勾结,违规对借款人进行放贷,并且收取中间费用,可能几个月就能挣几十万。放款公司想要追究风控人员的责任,难度大吗?”升妹就此咨询了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志斌律师对升妹表示,这种情形下,公司工作人员涉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网贷中介则涉嫌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根据《刑法》第163条、164条的规定,受贿一方金额巨大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一方“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