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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圈是区域一体化的空间载体。今年2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关于都市圈的高规格文件,表明在未来的城市化和区域一体化中,都市圈将是主要的空间形态和实现方式。
笔者认为,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应该从都市圈的规划入手,先编制都市圈的发展规划,在都市圈的范围内带动交通、产业、制度的互联互通。
建立都市圈的三大条件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城市群是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是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
笔者认为,基础设施,发达的经济活动,相似的制度、互相认可的文化基础、均衡享有的公共服务,是都市圈形成的三大要素条件。
都市圈的空间范围由中心城市向周边城市发展。在中国,中心城市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超大城市(10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300万人口以上),通过交通等基础设施与周边地区联系,既集聚又辐射。
都市圈的发展首先需要基础设施,包括轻轨、地铁,也在一定程度上包括高铁。都市圈通常“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大致划定都市圈的边界。按照这个标准,都市圈的范围能有多大,这其实也涉及轨道交通的运行速度问题。目前,城市里轨道交通的速度通常是60公里/小时,未来要着力提高它们的时速。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下发后,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已进入密集施工的新阶段。究竟一市三省要怎么干?目前各省份披露的行动计划透露了“施工图”的一些细节
2日,上海市市长应勇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拟定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已正式审议通过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