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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打假!严重失信人或将坐不了高铁贷不了款投不了标(2)

个税申报打假!严重失信人或将坐不了高铁贷不了款投不了标(2)
2019-08-28 16:27:57 第一财经

《通知》称,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对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个税法实施条例此前也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目前联合惩戒措施主要有三类,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股票发行、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按照税收征管法,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纳税人真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扣除信息,否则可能得不偿失。

相关部门会采取数据共享和抽查等形式来核查纳税人个税申报信息的真假。

一位税务局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税务局有一个功能比较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能把纳税人提供的扣除信息和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一旦两者信息不符,就会生成问题清册来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处理。除此之外,税务局还有抽查的要求。

此次《通知》还提出,税务总局将研究制定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的制度办法,依法依规采集和评价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形成全国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库,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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