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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鼓励企业提升甲醇汽车制造能力(2)

工信部:鼓励企业提升甲醇汽车制造能力(2)
2019-08-28 16:25:51 第一财经

我部积极支持重型甲醇汽车技术发展,2015年组织对天津大学研究开发的“柴油甲醇二元燃料燃烧技术”进行了专家评定,并支持其和华菱星马、潍柴动力等开展产业化应用合作。该技术可实现甲醇对柴油30%以上的平均替代率,综合节省燃料成本15%左右。2012年制定发布了甲醇汽车产品技术条件,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中支持甲醇汽车发展,先后公告发布中国重汽、陕重汽、吉利商用车、郑州宇通等企业开发的甲醇重型商用车、城市客车等多种产品。经过多年积累,甲醇汽车从产品性能到运行管理方面都取得了丰富经验。自2018年起,甲醇汽车产品公告已取消区域限制,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运行。

今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6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明确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具备应用条件地区,加快发展甲醇汽车。

二、关于推广应用重型甲醇汽车

目前,甲醇汽车已进入市场化应用阶段,《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市政车辆、专线物流运输等领域使用甲醇商用车。我们将积极支持重型甲醇汽车发展,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指导意见》,对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甲醇车辆,依法办理机动车登记,实施运营管理常态化和规范化。研究把甲醇汽车纳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管理,支持甲醇汽车发展。鼓励企业提升甲醇汽车制造能力,重点推广应用甲醇/柴油二元燃烧技术,开发甲醇商用车等多种车型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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