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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改革启步,小股东维权或不用再羡慕美股(2)

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改革启步,小股东维权或不用再羡慕美股(2)
2019-08-28 09:22:45 第一财经

法院判决被告对人数众多的原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可以在判决主文中对赔偿总额作出判决,并将每个原告的姓名、应获得赔偿金额等列表附于民事判决书后。

随着证监会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案件频发,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因违反《证券法》被予以行政处罚。而相关行为不仅触犯行政监管制度,有的也会涉及投资者的权益。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诚对第一财经记者称,严格意义上来讲,中国目前在证券领域并不存在集体诉讼制度,最接近的是通过上述《规定》对相关民事损害提起赔偿。“这类‘集体诉讼’一般得有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作为立案依据。”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锐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要形成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道阻且长。他认为,在立法方面,《民事诉讼法》太过原则,司法实践操作依据尚缺;司法方面,立案难、判决难、维权难仍较为突出。

证券行业诉讼律师王继(化名)也对记者表示,在目前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股民因得知某上市公司违规而去直接告该公司,在实践中或难实现。“哪怕在集体诉讼制度形成的前提下,诉讼也需有一个前置的行政机关认定作为提起诉讼的依据和理由。”

是否会参考美国做法?

美股市场上对上市公司的惩罚制度可谓“重拳”,造假的代价极可能是公司倾家荡产、相关人员被罚入狱。

安然公司就因造假遭集体诉讼,赔偿投资者超过120亿美元,董事长被判坐牢24年。世界通信公司也曾因财务造假而赔偿投资者62亿美元。

去年8月2日,美国6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宣布代表投资者展开对拼多多的集体诉讼。它们认为因为拼多多平台出售侵权产品致使股价大跌,导致投资者遭受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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