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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LPR“三日记”:多家银行发行挂钩LPR贷款,利率互换交易升温(2)

新LPR“三日记”:多家银行发行挂钩LPR贷款,利率互换交易升温(2)
2019-08-23 08:57:22 第一财经

8月20日的首次新LPR报价处于预期内,1年期报4.25%,5年期报4.85%,“正因首次LPR报价没有过低,市场对9月20日前调降MLF利率的预期也在升温。”某国有大行交易员对记者表示。

法兴银行中国经济师姚炜也对提及,8月24日,一批MLF将到期,如果央行选择当日对其进行展期,那么可能会同时降低MLF利率。“但我们认为可能要到9月,尤其是本月20日的LPR最新报价较早前已有下行。此外,央行如果要下调MLF利率,时间点应该在更新LPR(每月20日)之前更为合理。9月7日和17日是下一批MLF到期的时点,届时调整政策利率可能更为合适。”

银行仍需逐步过渡

只有当LPR市场参与者以及贷款存量足够大,例如达到50%以上,企业对利率波动的管理意识就会增强,从而更好地推动及参与LPR利率互换市场。但就目前而言,LPR贷款只是刚刚起步。

8月20日,渣打宣布已完成对苏宁易购等客户的基于新LPR的贸易融资放款。此次贸易融资的放款共八笔交易,总额达3100万元;同日,浙商银行完成了首笔挂钩LPR浮息贷款的投放,该笔3500万元的贷款投向一家民营企业,相比企业原有的融资成本降低了约20bp。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采访了多位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对公业务人士,多数仍表示目前尚未发放LPR贷款,并认为银行、企业对LPR的接受仍需时间,新增贷款的转换也需时间过渡。

某国有大行分行行长对记者提及,“其实早前我们在贷款报价时,已不是按照基准价格进行上浮或下浮,更多是按照绝对数去报价,这要看企业的风险评估情况以及与银行的整体业务关系,某种程度上已经市场化。所以,定价机制的改变对银行贷款定价改变不大,尤其是国有大行早前的利率已经是市场上较低的,但LPR将改变企业对利率固定不变的刻板印象。”

央行此前也提及,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存量贷款的利率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此外,央行也会将银行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应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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