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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今年7月初,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这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收紧发债,而是一种规范管理的举措。
孟玮表示,去年以来,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规模增幅较大,部分房企境外过度发债,募集外债资金用于偿还内债等,增加了外债风险。为此,我们在7月初印发《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发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流程、募集资金用途、风险防范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强化市场约束机制,防范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编:漆辛夷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7月12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指出,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我们也注意到,近期在媒体上出现了有关中国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外迁的报道,个别甚至抛出了“唱衰”中国制造业的论调。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客观理性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