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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银行,央行回应鞍钢3.38亿银票逾期来自财务公司

不是银行,央行回应鞍钢3.38亿银票逾期来自财务公司
2019-08-05 10:25:25 第一财经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鞍钢股份”)3.38亿元由金融机构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未偿一事终于明了。8月4日,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发布公告称,鞍钢股份公告中所提到的“金融机构”为个别财务公司,不是商业银行。一时之间,市场似乎松了口气。

“从公告开始就关注了这件事,大家都在猜测是哪家银行,究竟是什么原因无法兑付,给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在查清楚了,松了口气。”一位资深票据从业者向第一财经记者感叹道,“这样来看,董秘三缄其口是有原因的,毕竟财务公司的风险要高于银行。”

不过,还有疑惑的是,既然承兑人是财务公司,为何鞍钢股份在公告中所写的是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财经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在电子商业汇票(下称“电票”)里,财务公司开具的商业汇票第一位标号为“1”,属于银行承兑汇票,称其为“银票”也不算错,但相较而言,财务公司的银票比一般商业银行的银票风险要大。

银行“躺枪”,违约人实为财务公司

近日,鞍钢股份关于到期未获清偿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引来热议,而周日央行的一纸公告安抚了市场疑虑。

8月1日,鞍钢股份曾发公告称,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收取的部分货款为金融机构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但截至7月31日,该公司持有的3.38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出现逾期未偿付情况,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4%;另外,截至7月31日,尚有未来可能被后手贴现方追索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9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4%。

消息一出,市场颇为意外,纷纷讨论银票未能兑付的原因,是银票本身存在问题还是开票人不与兑付?如果是开票人,那么是不是涉及到银行?如果是,又是哪家银行无法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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