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方正东亚资本信托产品问题不断,国通信托回应:非前者真正股东(6)

方正东亚资本信托产品问题不断,国通信托回应:非前者真正股东(6)
2019-07-31 09:09:34 第一财经

为什么母子公司针对同一家融资人发行的信托产品,最终兑付的待遇却不一样?为什么母公司更名,子公司却沿用方正的旗号?为什么方正东亚资本运作了数年,并未发生母公司与子公司割裂的迹象和事件,而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更为武汉金控,方正集团退为第三大股东之后,母公司内部开始不承认子公司了呢?种种迹象表明,方正东亚资本游离在国通信托体系之外,可能是方正集团作为国通信托实际控制人的历史遗留问题。而如果存在代持,也可能为方正集团作为国通信托第一大股东时发生的事情。

第一财经记者联系国通信托,得到的答复是,国通信托系方正东亚资本的股权受托人,并非真正股东,而这一情形系原大股东方正集团控制期间遗留的历史问题。 “2016年12月,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卓沣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方正东亚资本的实际股东)的意愿设立股权财产信托,在形式上成为方正东亚资本的名义股东,但在法律关系上并非是方正东亚资本的实质股东。”

但肖跃认为,“股权财产信托”不应成为国通信托卸除母子公司管理关系的托辞,“我们认购该产品,完全是因为方正东亚资本是信托系100%控股的金融公司,方正东亚资本的产品发行全部经过母公司,这些桌子底下的所谓股权财产信托,我们并不知情,监管层知不知情我们就不知道了。但投资者是无辜的,我们的钱谁负责?”

国通信托回复第一财经记者称:方正东亚资本发行的相关融资项目,其项目准入、风险调查、投资决策、信息披露等流程,完全是委托人卓沣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方正东亚资本的内部事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法律关系,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对委托人自身的经营风险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另一方面,我公司内部从未决策同意代销、宣传或者推广方正东亚资本的相关项目或产品。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