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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国家统计局两月内通报五地经济数据造假(2)

又一起!国家统计局两月内通报五地经济数据造假(2)
2019-05-28 18:12:42 第一财经

4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吉林白城市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的通报,通报指出,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洮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通过多种方式违法干预普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普查资料,导致部分一套表企业普查数据严重失实;洮北区部分一套表企业因自身原因提供不真实普查资料。

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要做依法依规普查的表率,绝不能知法犯法,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虚假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普查资料。

近年来,国家对统计造假的治理越来越严,《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有关部门、单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要予以通报。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对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国家统计局始终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将进一步加大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普查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国家统计局还表示,欢迎广大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向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统计机构、普查机构举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造假作假线索。(国家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10 68512113;举报邮箱:fgjc@stats.gov.cn;传真电话:010 6878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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