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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三区数据造假被查!国家统计局一月内公布多起数据造假案

2019-04-22 17:46:0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国家统计局4月22日通报了关于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等三地统计违法案件,涉及多家企业虚报、瞒报以及有关部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等。

通报显示,2017年12月18日至26日,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和西宁市城东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检查三区共77家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家虚报、3家瞒报统计数据;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9家虚报、6家瞒报统计数据;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3家虚报、1家瞒报统计数据;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家虚报、3家瞒报统计数据。

此外,海东市平安区有关部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规模以上工业入库材料弄虚作假。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有关部门编造代报或指令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

近日国家统计局披露多起数据造假案件。

4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吉林白城市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的通报,通报指出,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洮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通过多种方式违法干预普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普查资料,导致部分一套表企业普查数据严重失实;洮北区部分一套表企业因自身原因提供不真实普查资料。

国家统计局称,吉林白城经济普查违法案件中出现的通过多种方式违法干预预普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普查资料等普查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和未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等普查违法问题,严重影响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危及以普查数据为基础的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要做依法依规普查的表率,绝不能知法犯法,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虚假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普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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