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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视觉中国:是否有诉讼权?索赔金额是否给了版权人?(2)

律师质疑视觉中国:是否有诉讼权?索赔金额是否给了版权人?(2)
2019-05-15 18:12:40 第一财经

视觉中国旗下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盖创意”),是视觉中国对外进行各类维权诉讼的主要主体之一。同时,华盖创意是美国Getty Images Inc.公司(下称“Getty公司”)在中国境内唯一合法授权代表。

但李忠轩认为,华盖创意不具原告资格,无权提起版权侵权诉讼。

几年前,李忠轩曾代理过不下10个类似的案子,均是华盖创意为原告,他为被告辩护。为此,他曾查到很多的公开资料,包括Getty公司(其曾为一家美国上市公司)在美国证监会网站公开披露的招股书及年报。李忠轩发现,Getty公司并没有他们平台大多数图片的版权,版权仍属于摄影师,Getty公司只不过是取得了图片使用许可的分销权而已。

“美国Getty公司取得的版权不超过10%,这10%的图片有些是他们员工拍的,有些是他们收购的公司拍的,绝大多数的图片他们是没有版权的。另外,他们是平台公司,不是重资产公司,不可能大量收购图片。”

在美国,其著作权法要求原告必须提交著作权登记凭证方可起诉,所以Getty公司在美国是不具有原告资格的。在中国,法律并未规定图片的分销商可以作为著作权侵权案的原告。

李忠轩说:“当时有一些图片,我甚至追溯到了原始版权人,就是独立摄影师。他们将图片不仅授权给Getty公司一家,也授权给了Getty公司的竞争对手。所以,对于其网站上分销的大部分图片,Getty公司和之后的视觉中国都不享有版权。”

索赔金额是否支付给了版权人?

问题不仅如此。李忠轩认为,“起诉权不可单独转让”这样一个法律常识,在我国的诸多法院竟被Getty公司屡屡破冰——其授权华盖创意以“原告”身份,在中国竟然打赢了很多所谓的著作权侵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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