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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陕西渭南政企联手侵占湿地,违规开发旅游项目(2)

2019-05-13 14:25:3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此次“回头看”发现,渭南市及合阳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没有引起重视,也未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反而将圣母湖旅游开发建设列为2017年渭南市、合阳县重点建设项目大力推进。

督察发现,该项目导致保护区近3000亩湿地遭受破坏,直至2017年7月才被责令停止建设。另外,大荔县推进整改不力,2017年保护区内仍在继续违规种植水稻660多亩。

督察组介绍,当地旅游项目违规上马、破坏严重。为加快洽川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2015年10月合阳县洽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渭南城投公司和陕西宏业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共同成立陕西洽川风景名胜区开发公司,在未取得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也未征得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2016年4月开始擅自在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圣母湖旅游项目。

督察发现,该项目破坏湿地、人工“造湖”,并计划建设水上乐园、沙滩区、圣母岛、木婴古渡等辅助设施,严重影响候鸟迁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的规定。

中央环保督察组:陕西渭南政企联手侵占湿地,违规开发旅游项目

根据卫星遥感和现场勘查,目前该旅游项目在保护区已形成一个2500亩左右的人工“湖面”,中间还建有一个“湖心岛”,开挖出的弃土就地侵占填埋400多亩低洼坑塘。另外,现场督察还发现,一些大型运输车辆将大量建筑垃圾就近倾倒在已修建的圣母湖旅游项目附近,对保护区生态环境进一步造成破坏。

督察组介绍,渭南市及合阳县对圣母湖旅游项目违规开发问题整改态度不坚决,2017年7月责令项目停止建设后仍寄希望于补办手续使之合法化。后续恢复治理工作中,两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在没有组织开展生态破坏调查评估的情况下,就草草决定对已被破坏湿地生态采取所谓的自然恢复方式,放任不管,直接导致3000亩黄河湿地恢复治理工作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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